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特设立东莞理工学院国际学院国际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等级设置、比例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奖励人数比例为全院参评学生人数的 12%,其中:
一等奖学金占学生人数的 2%;
二等奖学金占学生人数的 4%;
三等奖学金占学生人数的 6%;
二、奖学金标准
一等奖学金 :2000 元/人·学年;
二等奖学金 :1000 元/人·学年;
三等奖学金 :600 元/人·学年。
三、评定范围、资格
凡属东莞理工学院国际学院国际本科在校生,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具有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达到 90 分及以上,品行表现得分优秀者,可参评一等奖学金;
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达到 85 分及以上,品行表现得分优秀者,可参评二等奖学金;
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达到 80 分及以上, 品行表现得分优秀者,可参评三等奖学金。
四、评定方法
国际本科学生于每年7月提交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对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处理和依据分数排队、依据给定名额采取依次切取方式确定获奖者的操作由国际本科中心按《东莞理工学院国际学院国际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优秀奖学生学金名单获得者由国际学院审定批准,批准后正式行文并张榜公布。